關于印發《東莞市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規定,2020年9月1日起,企業全面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為保障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有序、高效開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依據 建設單位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有關管理規定和技術規范等文件規定,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 建設單位可以登陸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查詢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相關技術規范。 二、驗收范圍及期限 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除需要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水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外,其他環境保護設施的驗收期限一般不超過3個月;需要對該類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或者整改的,驗收期限可以適當延期,但最長不超過12個月。 三、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應按照《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規定的程序和內容,開展建設項目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工作。 以排放污染物為主的建設項目,參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編制自主驗收報告,主要對生態造成影響的建設項目,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生態影響類》編制自主驗收報告,火力發電、石油煉制、水利水電、核與輻射等已發布行業驗收技術規范的建設項目,按照該行業驗收技術規范編制自主驗收報告。 驗收報告分為驗收監測(調查)報告、驗收意見和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三項內容。 四、驗收調試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是指建設項目已建設并建成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在驗收前需要對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已達到穩定處理效果的過程。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條件包括以下內容: 1.建設單位已建成環境保護設施; 2.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并已按相關規定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建設單位; 3.已通過其網站或其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進行公示調試信息。公示內容應當包括不限于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日期,對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的起止日期等。 滿足調試條件的建設項目于公開調試信息的當天向所在地鎮街(園區)生態環境分局提交建設項目環保設施調試資料。 各生態環境分局接到建設單位調試資料后,經初步審核符合調試條件的,應當場出具收件回執,并在5個工作日到建設單位現場核實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情況與報送的調試信息是否一致。 五、信息公開 除按照國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設單位應通過其網站或其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向社會公開下列信息: (一)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后,公開竣工日期; (二)對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前,公開調試的起止日期; (三)驗收報告編制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公開驗收報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 建設單位公開上述信息的同時,應當向所在地鎮街(園區)生態環境分局報送相關信息,并接受監督檢查。 驗收報告公示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應登錄全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平臺(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填報建設項目基本信息、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情況等相關信息。 建設單位應將驗收報告以及其他檔案資料存檔備查。 六、注意事項 建設單位不具備編制驗收監測(調查)報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術機構編制。建設單位對受委托的技術機構編制的驗收監測(調查)報告結論負責。建設單位與受委托的技術機構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以及受委托的技術機構應當承擔的責任,可以通過合同形式約定。 七、監督檢查 市鎮兩級生態環境部門應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制度,強化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落實情況、竣工驗收等情況進行監督性檢查,監督結果應向社會公開。 對于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已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或者建設單位未依法向社會公開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報告的,由生態環境部門依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八、業務咨詢 建設單位如有疑問,請致電0769-23391595咨詢。 附件:1.《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 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 3.《關于東莞市XX有限公司(擴建)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調試的報告》(參考模板) 4.《××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參考模板)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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